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公司给员工缴公积金了吗?
别急着回答"缴了"。我说的不是社保,是公积金。
很多老板的账本上,社保是"不得不交",公积金是"能省就省"。有的公司压根没开户,有的只给几个核心员工缴,有的按最低基数糊弄过去。反正员工不投诉,好像也没人管。
但你可能不知道,就在这个月,国务院把公积金条例改了——罚款上限涨了6倍。
8月10日,国务院令第844号签署《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8月18日公布,9月20日起施行。距离现在,还有一个月。
先别嫌这个条例跟你无关,它是全国所有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不管你是国企还是10个人的小作坊。
最狠的一刀在这里:
不为员工办理缴存登记、不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罚款从1万-5万,直接提到5万-30万。
6倍。原来罚个一万两万,很多老板不当回事,现在起步5万,最高30万。
注意,这还只是"没开户"的罚单。如果开了户但欠缴、少缴,那是另一条路:责令限期缴存,逾期还不缴,公积金中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除了罚钱,这次还埋了两个"隐形杀招",多数人没注意到:
第一,信用记录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是新增条款。以后公积金欠缴记录,跟税务、社保一样,都是征信的一部分。可能影响企业贷款、招投标、评优等。
第二,违法提取,3年内禁提禁贷。伪造材料骗提公积金,3年内不能提也不能贷;骗公积金贷款,5年内禁提禁贷。
有老板算过一笔账:10个人的小公司,人均月薪8000,按最低比例5%缴,单位部分每人每月400块,一年下来4万8。
"省"下这4万8,公司能干嘛?够一次团建,够两台电脑。
但一旦被员工投诉、被强制执行,你要还的可能是:几年欠缴的全部补上,一分不少 + 强制执行费用 + 公司账户被查控 + 征信污点。
钦州一家物业公司欠缴职工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公司拖,最后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明确:自愿放弃公积金的协议无效——员工签了字说"我不要公积金",照样能投诉追缴。
4万8一年的成本,和几十万补缴+征信污点,这笔账不难算。该花的钱,越省越贵。
如果你在珠三角,这件事更直接——公积金缴存基数已经调了,从7月1日就开始了。
| 城市 | 缴存基数上限 | 缴存基数下限 | 缴存比例 |
|---|---|---|---|
| 广州 | 41697元/月 | 2500元/月 | 5%-12% |
| 深圳 | 48471元/月 | 2520元/月 | 5%-12% |
什么意思?基数不是你想定多少就多少。它必须等于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你给员工发8000块工资,却按2500的最低基数缴——这不叫省钱,叫少缴。员工一投诉,追缴回来是早晚的事。
还有一个时间点要记住:广州的年度缴存调整,要在11月30日前办完。逾期不办,单位连公积金都缴不进去,员工贷不了款,责任全在公司。
这轮修改不全是"紧箍咒",有几件事对老板和员工都是好事:
提取范围扩大了一大截。租房、装修、交物业费,都能提取了,以前主要就是买房还贷。
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了。以前没单位就没资格,现在自己也能缴,攒着以后买房用。
全国互认互信在推进。缴存记录全国打通,员工换城市工作,转移接续会越来越方便。
说白了,公积金的本质是"员工的钱,公司替员工存"。政策在往"让这笔钱更好用"的方向改,同时也在往"谁也别想赖掉"的方向堵。方向很明确:缴,是唯一的选择。
哪一项是"没有"或者"不确定",建议尽快找专业的人帮你核一遍。新规倒计时一个月,现在补还来得及;等被投诉了再补,就是另一套价格了。
-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2026年8月10日签署,8月18日公布,9月20日施行——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6年6月30日发布(基数上限41697元、下限2500元、比例5%-12%、调整期7/1-11/30)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问答(基数上限48471元、下限2520元,2026.7.1-2027.6.30执行)
- 深圳市统计局《2025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6年7月24日发布(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193881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转载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公积金强制执行案例(2026年7月)——行业警示案例,来源为法院公开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