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已落地,平台按季报送商户收入数据。报送口径是"全部价款和增值税税额的合计",即含税收入,不扣除佣金和补贴。
2026年17号公告收紧出口申报,"买单出口"模式被堵死;T86 清单模式已于 2026 年 5 月永久关闭。靠"买信息、不退税不缴税"过日子的时代结束了。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2025年第3号公告),符合条件的货物在离境环节即可申报退税,不用等实际销售。前提是单证链干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境外个人股息免税政策废止。通过香港公司持有店铺、计划分红回境内的卖家,税负必须提前测算。
| 关注点 | 现状与我们的动作 |
|---|---|
| 平台报送口径 | 平台报送的是含税收入总额(含增值税税额),与增值税申报的不含税销售额是两套口径。我们按季对齐两套数,避免"报送数远大于申报数"触发预警。 |
| Pan-EU / 欧洲站 | 亚马逊欧洲站 2026 年 8 月官方通知:FBA 货件需补录 MRN 与 EORI 信息,到仓签收后 60 天内完成,逾期将锁定新建欧盟货件权限。欧洲站卖家建议尽早核对货件记录。 |
| 回款与外汇 | 第三方收款工具到账、结汇与外汇登记路径需一致。我们在代办外汇登记时同步给出便利化政策适用指引。 |
| 香港架构 | 27 号公告后,香港公司分红给境内个人的税负明确为 20%,港澳居民凭安排可适用 10%(需满足受益所有人条件)。分配前先测算,再定节奏。 |
客户情况:白云区某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香港公司持有海外平台店铺,2026 年计划将香港公司累积利润分配给境内股东。
问题诊断:企业原以为香港公司利润汇回不涉税,未预留税负成本。
处理动作: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7 号(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重新测算分配环节税负;结合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中股息条款的适用条件,逐项核对受益所有人要件(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实际经营实质等)。
结果:企业在分配前明确了税负成本与合规路径,避免了事后补税与滞纳金风险。
* 跨境电商业务因店铺数量、平台站点、退税单证完备度、业务量差异较大,我们按实际业务情况逐项报价,报价单列明服务范围与不含事项,无隐形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