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为行政处罚告知书阶段(拟罚),企业仍有陈述申辩与听证权利,最终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上周卖家群里聊到半夜,有个老板说了句很典型的话:"我线上单子都不开票,税务局上哪查去?"
我没接话,把一篇报道甩进了群里。
湖南常德,一家拼多多上的酒类专营店,2025年下半年卖了3.43个亿。你猜它申报表上填了多少?零。
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官网发布送达公告,公告送达一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常税三稽罚告〔2026〕14号)——因为根本联系不上这家企业,只能走公告送达。告知书内容:拟按少缴税款的1倍罚款688.78万,加上补税,合计超1377万,后面还跟着滞纳金。
3.43亿的流水,换来一张1377万的账单,外加一条"偷税"的定性。
先看案子本身。
2025年7月到12月,六个月,汉寿森亩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开"森亩酒类专营店",卖酒卖出3.435个亿。
同期它的纳税申报呢?零申报。一分钱没报。
结果就是告知书上那几笔:少缴增值税340.14万、城市维护建设税8.5万、企业所得税340.14万(与增值税分毫不差,文书原文如此),合计688.78万。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有人可能觉得离谱:3.4个亿的店,怎么敢这么明目张胆?
其实背后的逻辑一点都不新鲜,很多电商老板到现在还信这套:线上单子不开票,平台数据税务局拿不到,货款提到私人卡,账面干干净净。只要不开票,这笔生意就像不存在。
这套逻辑放在几年前,可能真有缝可钻。现在,它是稽查系统里最亮的那个红灯。
这次稽查局调了哪些证据,告知书写得明明白白。
两边一比对:平台成交3.43亿,申报表上是零。差异是实打实的3.43亿全额未申报,不需要任何举报,系统自己就会亮灯。
顺便说说那个"私人卡"。很多老板觉得,钱提到个人卡上就落袋为安了,税局查不到。这个案子把话挑明:法定代表人私人银行卡在平台的提现流水,可以被整段调取,银行还要配合出具核查反馈。私卡不是保险箱,只是把你的名字和这笔钱绑得更紧。
按征管法,偷税的罚款区间是少缴税款的50%到5倍。同样偷100万的税,罚50万和罚500万,取决于好几个因素,态度是其中很重的一个。
中南区域的裁量基准(广东、湖南、深圳等七地税务局联合发文)写得很细:配合检查、或者在处理前主动补缴的,罚0.5到1倍;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且不属于严重情节)的,上浮到1到2倍。这家公司是后一种——零申报属于虚假申报,检查过程中不配合,税务机关穷尽了直接送达、留置、委托、邮寄各种方式都联系不上,最后只能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天文书就算送达,流程照走。人可以找不到,责任跑不掉。
更要注意的是趋势。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今年7月15日到8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尚未正式出台)把偷税处罚分了四档:
同样偷100万,五年内首次:配合最高罚100万,不配合最高罚400万;要是再犯还不配合,最高可到500万。裁量时还会看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态度的价差,只会越拉越大。
得补一句公道话:陈述申辩、听证、复议,都是法定权利,正常行使这些权利不算"不配合"——行政处罚法写得清楚,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所谓不配合,是人找不到、资料不给、阻挠检查,是让检查进行不下去,不是你对结论有异议。
这个案子目前还在告知书阶段,企业仍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最终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看到这有人会慌:我上个月店里没单子,也填了零申报,会不会有事?
先把概念掰清楚。零申报本身合法——企业当期真的没有发生经营收入,申报表如实填零,没任何问题。
但前提是"真零"。有收入填零、有流水填零、平台挂着店天天出单填零,那不叫零申报,叫虚假申报,就是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写的偷税。
判断标准特别朴素:店里有没有成交、钱有没有进账。有,就必须申报。不开发票也得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表里有"未开票收入"这一栏,填那里;小规模纳税人把未开票销售额并进销售额栏申报就行。这不是潜规则,是明规则。
案子发生在湖南,但广东的电商卖家可能更该坐直了。
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落地之后,数据比对是实打实在跑的。7月底国新办发布会上还有一组数字:上半年税务系统排查确认"空壳"企业129万户、推动注销近70万户;被排查出存在"开票经济"问题的企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37.7%——纠治不是喊口号,是动真格的。每个数字背后,都是海量比对在跑。
拼多多、淘宝、抖音、京东的数据都在报送范围内。你的店铺成交多少、平台扣了多少服务费、货款提到哪个账户,系统看得见。这个案子里从合作协议到私卡提现流水一整套证据链,就是报送数据加银行核查拼出来的,换到任何一家电商头上,拼法都一样。
这几个月做跨境电商的老板应该已经有体感了:额度核定、负面清单、数据比对,一步比一步实。做国内电商的,别觉得这些离自己远。
最后说句实在的。这个案子最扎心的不是3.43亿,也不是688万,而是那个"零"。账可以慢慢理,税可以按政策省,但申报表上的数字,得跟真实经营对得上。对不上,就不是补多少的问题,是定性问题。
早一天把申报数据和真实流水对平,早一天睡踏实觉。
*本文为案件公开信息解读与合规提示,案件尚处告知书阶段,处罚决定以税务机关正式文书为准;各地裁量基准与执行口径存在差异,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